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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企业获得股东分红款时,通常情况下不会发生税前扣减的情形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其细则,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,它们被视为免税收入,与税前扣除无关。
具体情形如下所述:
当本国企业投资于另一家本国企业时,若直接投资取得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,在持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超过12个月后取得的收益,则可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。在这种情况下,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,会将收到的分红款直接作为免税收入处理,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,而非进行税前扣减。
而当非居民企业投资于本国企业时,若其在境内设有机构或场所,并且从本国企业取得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与该机构或场所有实际联系,同样被视为免税收入。不过,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收益需按照10%的税率减税缴纳企业所得税。如果非居民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与我国签订了税收协定,且该协定的税率低于10%,则可按照该协定的税率www.zzdljz.com执行,这一过程中也不存在税前扣减的操作。
以上内容旨在明确企业间投资收益的税收政策,以促进经济的郑州税务注销健康发展。